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师教学技能的提升和交流,充分发挥微格教学系统的支撑作用,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有序使用,现对微格教室的使用管理做如下规定:
一、微格教室由教师发展中心负责管理,面向学校教师无偿开放申请使用。
二、微格教室主要供我校教师进行试讲、开展教学方法和手段训练与研究之用,平时可用于有组织的开放使用。
三、微课录像、举行试讲、教学竞赛或演讲等活动需使用微格教室的,需填写纸质版《教师发展中心微格教室使用表》由经办人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,提前三个工作日交至向教师发展中心A409办公室,经批准、备案后方可使用。提交申请后若活动时间有变化,应及时通知教师发展中心。
四、使用微格教学系统的教师必须经过教师发展中心的操作培训,以确保系统正常运行。
五、学生必须在指导老师带领下进入教室,未经管理人员批准,学生不得进入控制室。
六、教师和学生进入微格教室后应保持安静,认真完成教学技能训练任务,禁止吸烟、乱扔废纸及随地吐痰,不得将饮料、食品带入微格教室食用。
七、教师使用微格教室必须严格按照操作步骤进行,如有问题应及时联系报告管理人员,
不得擅自处理,否则造成设备损坏,应照价赔偿。
八、教师完成微格教学实践后,应检查电源、门窗是否关闭,确保设备安全,并按管理
人员要求打扫室内卫生,经管理人员检查、同意后方可离开。
九、教室使用结束后,指导教师应在使用记录本上签字。